新区:兰州新区决定对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共管

时间:2015-06-02 17:3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新区获悉,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工程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扰乱工程建筑市场秩序行为,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防范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发生,经研究,兰州新区决定对新区范围内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共管。


  依据兰州新区近日下发的关于对新区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共管的通知,记者获悉,实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的范围具体是:对兰州新区范围内的生态绿化、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三类建设项目投资主体投入的建设资金设立共管账户,由项目所在园区指挥部、项目投资方和银行三方对项目建设资金实施共同监管。


  据要求,资金共管各方按照资金共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管资金的来源必须合法合规,资金投向必须符合项目建设需求,确保项目投资如期完成。


  在公关账户设立方面,由新区金融办指定专门银行并指导项目所在园区指挥部、项目投资方和资金托管银行建立共管账户,通过三方签订资金共管协议对账户资金实施共管,明确共管账户内资金的所有权、监管责任、解付条件、赔偿责任及资金划转要求等内容,保证监管建设资金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资金足额满足项目建设支出需求。根据介绍,招商引资项目在报批前,项目投资主体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具备审批权限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投资计划,准确编制资金投入计划。项目报批完成后,须将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注入共管账户,资金比例由园区办与企业协商确定,但必须保障当期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项目进入建设后,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由企业和园区指挥部共同协商确定其余资金的到位时点和阶段性资金使用方案,园区指挥部负责要求企业在双方商定的时点将当前所需建设资金足额打入共管账户进行管理。


  共管资金如何监管?由项目所在园区指挥部、项目投资方在银行预留双方印鉴,并采用预留印鉴交由银行保管、通过委托银行对共管账户的资金支付进行监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园区指挥部可根据各自的管理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对共管账户和监管资金提出具体监督要求。


  最后,项目投资方应按照项目投资计划的需要确保共管账户资金保有量,确保共管资金按照项目投资计划按期投入项目建设,并保障项目投资如期完成,同时须保证有能力按照建设需求保障建设资金有效投入。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兰州新区办事处包车迎接农民工返岗复工
  • 兰州新区有序复工复产
  • 甘肃兰州蒙牛学生奶为兰州新区教育局捐献一批防控疫情物资
  • 兰州新区50多家企业复工复产
  • 甘肃首条医用口罩生产线将在兰州新区开建日产50万副
  • 防疫生产两不误——兰州新区企业复工见闻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