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 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根据介绍,兰白试验区科技创新改革能否取得成功,法律的支持与保障十分关键。为此,《条例(草案) 》的制定出台将为兰白试验区的创新改革和先行先试提供法律支撑。其中,《条例(草案)》明确提出,鼓励 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在试验区创办中小微科技企业或科技型服务机构。试验 区内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入股比例不设上限。 成果转化长期以来是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一大瓶颈。《条 例(草案)》为破解难题,规定试验区要优先布局建设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立功能齐全的成果转 化服务平台,引导企业产(股)权、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等进行市场化交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 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科研成果和项目在试验区创新创业。离岗创业的五年内保留原有身份的 职务,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
同时,《条例(草案)》还规定,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白银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应当加大对试 验区科技创新改革的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创新业发展。推进兰州、白银两市和兰州新区通行、通讯、居住、户 口、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一体化建设,实现重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人员、技术 、信息、资本等有序流动。试验区建立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协同决策与监管机制,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 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意外,取消其他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试验区内 的创新型、创业型企业用地应当优先保障。鼓励才去多种方式促进土地资源向效益好、集约利用率高的企业流 转。试验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健全知识 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