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5月19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为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下发《2015年非煤 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汛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4小时进行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
《通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 享,协同应对。进一步建立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天气趋势变化信息,及时发 布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 上报,出现重大险情时,迅速启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各市、 州安监局重点对未按时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安全隐患突出、曾发生事故或险情 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不得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