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促进我省农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耕春播生产的顺利进行,近期,省质监局组织省质检中心、省农机具质检站、省化学试剂质检站及10个市(州)质检所(分中心)对全省380家生产(经销)614批次的农用化肥、农用薄膜、农机配件、农药及微耕机5种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3.0%,产品质量稳定。
其中,抽查了2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30批次的农药,合格率为100.0%;抽查了19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340批次的农用化肥,合格率为97.7%;抽查了81家生产(经销)企业的123批次的农用薄膜,合格率为95.1%;抽查了60家经销企业的108批次的农机配件,合格率为94.4%;抽查了13家经销企业的13批次的微耕机,合格率为61.5%。抽查结果表明:通过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加之质量的监督和市场的引导,农资产品的造假、售假等一些违法行为已得到明显遏制,质量状况稳步提高,特别是大型知名企业因技术力量雄厚,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健全,产品质量稳定,并逐渐占据为市场的产导地位。但仍有批次农资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有23批次农用化肥的总养分、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百分率等项目指标不合格;有6批次农用薄膜部分指标不合格;有6批次农机配件的外圆表面硬度等项目指标不合格;有5批次微耕机的起动装置、安全标志、握持运行控制装置影响发动机等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公布监督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广大农民正确选购。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农资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广大农民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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