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23日,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召集皋兰县政府、市国土局、市城投公司、市国投公司以及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榆中钢厂、兰石化公司、兰铝公司等6家重点排污企业和太平洋、碧桂园、浩源削山造地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发生的2起环境典型事件的调查过程及初步处理结果。接着通报了近期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相关县区政府、部门监管及重点企业、相关削山造地工地存在的28项主要问题。具体包括:皋兰县政府存在的主要监管问题:1.国道109线皋兰县忠和段除尘、洒水等保洁措施不到位,道路扬尘污染突出;2.皋兰县忠和镇大砂沟部分建筑工地私自施工,土方作业造成扬尘污染;3.对浩源工程工地监管不到位,浩源工程未经许可擅自土方作业,造成扬尘污染。
市国土局存在的主要监管问题:对碧桂园、浩源等削山造地工程监管不到位,未按照3月14日冬防第十五次调度会要求派驻专人进场监督,致使碧桂园、浩源工地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行为,各削山造地工地内造壳、覆盖、洒水、隔离防尘措施不到位,大量浮土裸露,车辆碾压、风蚀起尘问题突出。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1.一期42m2烧结机未按要求淘汰,部分设备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烟囱存在“冒黑烟”现象,高炉周边存在刺鼻异味。2.煤场内部分物料未覆盖,存在二次扬尘污染隐患。3.厂区道路积尘较厚,厂区保洁作业不到位,二次扬尘污染突出; 4.环保设施维护不及时,料场、上料系统等处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设施维护不及时。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1.除尘设备故障频发,不能稳定运行;2.厂区内重点无组织排放源无相关环保标识;3.集气罩等无组织治理设施没有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厂区部分裸露地面未完全覆盖或绿化,石膏库前路面有遗撒现象,存在二次扬尘污染隐患。大唐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1. 9#、10#机组脱硝系统改造存有缺陷,氮氧化物偶有超标排放现象;除尘设备偶有跳闸现象,不能确保正常运行; 2.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误差较大;3.厂区无组织排放管控不精细。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1.特征有机物排放未得到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泄漏与检测修复(LDAR)工作滞后;2.火炬系统管理不精细,尚未形成较为完备的、系统的有效应对方案。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1.增设污染治理设施项目进展缓慢; 2.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厂区内部分道路有残余物料,存在二次扬尘隐患;3.部分工段偶有不正常排放,存在“冒黑烟”现象。同时以上重点企业均未制定《环保设施运行异常及污染物超标排放处理应急预案》。市国投公司存在突出问题:1.北环路城关区部分标段私自开挖进行土方作业,渣土大量裸露,便道洒水不到位,车辆碾压扬尘污染严重;2.北环路安宁段一标段、三标段未经许可擅自开挖进行土方作业,扬尘污染严重。市城投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1.南山路城关区已通车路段保洁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突出;2.南山路西固段未完工路段渣土无序堆放,且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3.施工便道未封闭运营,未采取除尘、洒水等保洁措施,车辆碾压扬尘污染突出。碧桂园工地存在的突出问题:1.二期工程未经许可擅自夜间施工,逃避监管,扬尘污染严重;2.工地内部道路、裸地积尘严重,造壳、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十分突出。浩源建筑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浩源工程未经许可擅自土方作业,造成扬尘污染。
会议指出,新《环保法》实施近3个月来,全国都加大了对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此次甘肃发生的2起环境事件,相关责任人及监管部门负责人已被拘留或免职处理。各企业及监管部门应引起高度警惕,要时刻反思自身工作是否到位,是否经得起检查。
会议指出,进入3月以来,兰州市受外来沙尘天气影响,空气质量有所下滑,在客观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各重点源企业仍然存在管控不到位问题,导致污染物偶有超排;个别施工工地未落实停工要求,擅自复工,造成本地扬尘严重;个别监管部门未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施工工地偷偷施工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针对以上通报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应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将外来沙尘与本地污染叠加因素造成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针对工业企业的问题,治标方面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管理,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联合市、区环保部门按照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查重罚,治本方面企业应尽快启动治理项目的建设,市、区环保部门要加大对项目的督察指导力度;针对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的问题,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将加大督察力度,采取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的督察方式,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会议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及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就碧桂园工地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土方作业造成扬尘问题,对碧桂园工程部负责人进行了训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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