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都会集中关注很多热点的社会议题,提出各自的建议。是否从“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视角出发,往往是观点能否赢得民意认同的关键。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在回答有关“红头文件”的提问时表示,有些地方“红头文件”不是地方政府规章,虽然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但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更不能设定减损公民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的规范。
“红头文件”不能减损公民权利,这个表达令人点赞。虽然说的是常识,可现实挑战常识的现象并不鲜见,重申强调这样的常识仍有必要。立法法大修,是今年两会的热点,也被视为提速依法治国的一个标志。要适应法治日益受重视的“新常态”,地方政府尤其要调整思维和行为习惯,更尊重公民权利。
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是常被相提并论的概念。公民权利的减损,往往就是政府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立法法的修改,是要管法,当然也是要管权。管住政府权力,就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好保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部门都不能法外设权。”过去面对现实的一些问题,地方政府想到的是给自己扩权,去“硬管”,结果往往问题没解决,还进一步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或利益。
其实,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不仅是“红头文件”应遵循的规则,也是社会治理应遵循的规则。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都会集中关注很多热点的社会议题,提出各自的建议。这些观点有的应者云集,有的争议颇多。粗略观察会发现,是否从“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视角出发,往往是观点能否赢得民意认同的关键。
所以,对待权力和权利,要有不同的思维。面对任何问题开出“药方”时,必须要检视下,这“药方”是如何对待权力和权利的,规范了权力又没减损权利,这“药方”就是靠谱的。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