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4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甘肃省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考核中,排名第29名,兰州市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考核中,排名第35名。
据了解,截止2014年第四季度,我省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56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71.15万吨/日;在建污水处理厂35座,污水处理能力约26.21万吨/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年度处理水量30711.43万吨,运行负荷率达到49.58%,吨水消减量0.421公斤/立方米。此外,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窑街)、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等正在建设或已经投入试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未及时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在建季或月报项目。目前,全省尚有34座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省污水处理厂总数的60.71%;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市州信息填报情况,对我省各市州第四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和排序,排名前3名是庆阳市、陇南市、酒泉市,兰州市名列第四,满分25分的城市污水处理指标,兰州市仅为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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