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年春节,兰州市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将近郊四区燃放时间控制为8天,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1日)、年三十(2月18日)、正月初一至初五(2月19日至2月23日)、正月十五(3月5日),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1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环保局了解到,城关区范围内将有四个示范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春节期间,作为兰州市人口居住最为集中的城关区将强化烟花爆竹管控措施,在严格执行兰州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同时,还将在划定的四个示范区内严格执行禁放措施,这四个区域分别为:西至永昌南路、南至白银东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
春节期间,城关区四个示范区相关区域的各街道将加大了宣传力度,劝止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并与辖区内有能力承接婚庆的酒店签订了禁放承诺书。各街道将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作用,尤其在双休日、节假日加大巡查力度,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发现的燃放行为,劝阻不听的由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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