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6日讯 刑满释放人员刘军、张洪伟凌晨时分四处溜达,专门爬窗入户盗窃财物。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中,两人三年时间作案12起,虽作案不算频繁,但涉案总价值高达35万余元人民币。昨日,刘军、张洪伟涉嫌盗窃案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时,两名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但究竟偷了什么、值多少钱,他们自己也记不清了。
A案情
翻窗入室偷钱偷首饰偷纪念册
年过四旬的刘军和张洪伟均是刑满释放人员。1999年3月,刘军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张洪伟于2000年12月因抢劫罪被判入狱7年。刑满释放后,曾经相同的经历让二人走到了一起。
据起诉书指控,刘、张二人第一次实施盗窃是在2012年1月上旬一天的凌晨1时许,二人携带液压钳、活动扳手、手钳、螺丝刀、绳子等,窜至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4号楼下。张洪伟负责放哨,刘军则携带工具翻窗进入501室,盗窃人民币1502元、欧元40元、1988年至1998年邮票集邮册一本、佳能相机、黄金首饰、名牌手表以及玉器玉镯等物。得手后的刘军将赃物变卖后挥霍。经城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总价值34678元人民币、40元欧元。
2012年5月上旬的一天凌晨,刘军、张洪伟用上述相同方法窜至城关区广场北路33号,将202室防护栏剪断翻窗入室,盗窃人民币31500元、熊猫银币8枚、邮票18本(1991年至2008年)、四方联猴票一本、千足金算盘一个、玉器戒指首饰若干。经鉴定,涉案总价值100599元人民币。
之后,刘、张二人不定期实施盗窃犯罪,最后一起盗窃案实施于2014年2月上旬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城关区民主西路260号,张洪伟放哨,刘军攀爬至301室窗户,用液压钳将防护栏剪断翻窗入室,偷得加元10万元、美元83500元,以及3块金条(重30克)、两块银条(40克)、4个银币、琥珀项链吊坠、虎眼石手串、和田玉把件等价值26314元的贵重物品。
B指控
盗窃12起涉案总价值35万余元
据指控,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间,二人共盗窃12起。盗窃物品除了现金、首饰、数码产品外,二人还对各类纪念册、玉器情有独钟,例如全国通用粮票五市斤300张、三市斤300张、甘肃省通用粮票、香港回归纪念币、龙币金币、鸡血石手镯、弥勒佛形玉石挂件、和田玉平安扣等等颇有收藏价值的东西。根据计算,12起盗窃案总涉案价值高达35万余元人民币。
1月15日,此起盗窃案在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时,两名被告人对指控罪名与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但究竟偷了何物、价值多少,二人称自己也记不清了。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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