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藏寺交警大队在天祝收费站检查车辆。
大西北网1月15日讯 1月14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2014年,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38起,造成1432人死亡、3575人受伤。全省生产经营性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73起,造成574人死亡、981人受伤。根据事故成因分析,重点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去年全省经营性车辆发生事故873起
2014年,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38起,造成1432人死亡、35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91.2万元。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71614起,造成17073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10601.4万元。全省生产经营性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73起,造成574人死亡、981人受伤。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6起,造成168人死亡、123人受伤,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16.28%;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5.62%;受伤人数减少26人,下降17.45%;其中,发生重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3起。
18时至21时是事故高发时段
根据省交警总队分析,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呈以下特点:第一,国、省、乡道路事故同比上升,县道事故同比下降。2014年,国道共发生事故901起,造成551人死亡、1187人受伤;省道发生事故581起,造成280人死亡、698人受伤。第二,出租客运、货运车辆事故同比上升,校车、公路客运车辆事故同比降幅较大。2014年,出租客运车辆发生事故96起,造成40人死亡;货运车辆发生事故601起,造成377人死亡;校车发生事故2起,造成1人死亡;公路客运车辆发生事故52起,造成52人死亡。第三,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是重点肇事人群,4至5年驾龄人员发生事故同比上升。2014年,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846起,造成397人死亡、964人受伤,分别占全部事故的39.63%、38.06%和37.57%;4至5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342起,造成149人死亡、393人受伤,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6.99%和20.7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第四,恶劣天气事故上升。2014年,雨、雪、雾天气条件下发生事故259起,造成143人死亡、362人受伤。第五,重点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因。2014年,因不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620起,造成214人死亡,604人受伤;无证驾驶引发事故367起,造成178人死亡、422人受伤;超速行驶引发事故250起,造成213人死亡、338人受伤。违法超车、违法抢行、违法会车等抢超强会行为引发事故229起,造成108人死亡、343人受伤。第六,18时至21时是事故高发时段,零时至7时事故上升,且致死率较高。2014年,18时至21时发生交通事故626起,造成273人死亡,703人受伤。零时至7时发生事故449起,造成302人死亡、530人受伤。第七,较大事故同比下降,重大事故频发。2014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32起,造成122人死亡、47人受伤,同比减少10起,死亡人数减少38人,受伤人数减少67起;发生重大事故4起,造成46人死亡、76人受伤,同比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8人,受伤人数增加41人。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