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6日讯 趁凌晨人少之际,用螺丝刀撬开自助缴费机,疯狂盗窃缴费机内现金,短期内损坏自助缴费机12台,窃取现金近万元。昨日,城关区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2000元。
魏某现年33岁,长期吸毒,他是名偷盗惯犯。2014年2月17日凌晨,魏某在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金昌路1号门前的中国电信自助缴费服务区,使用螺丝刀撬开3台自助缴费机内箱,盗得箱内人民币1845元,这是经查实的第一起盗窃案,自此之后,魏某相隔几天就会实施偷盗,作案手法如出一辙。据统计,2014年2月至3月期间,魏某某先后7次于凌晨时分来到自助缴费机前,利用监管漏洞,从自助缴费机敞顶处翻入缴费机后室,用螺丝刀破坏设备,从自助缴费机设备投币箱内窃取现金共计人民币9040元。同时,因盗窃损坏自助缴费机12台,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33240元。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无视刑律,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魏某在实施盗窃犯罪的过程中,损毁公私财物,应从重处罚。在七起犯罪中,有两起犯罪未能得逞,属部分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上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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