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规划在市建设在区权利下放”新模式
大西北网1月5日讯 1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政府根据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针试点城建新模式,将西固区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西固区政府,试点时间截止到2016年。这一试点模式会不会促使西固区成为兰州市城建领域的“小深圳”,人们拭目以待。
西固38平方公里建成区是“试验田”
在刚刚结束的兰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兰州市提出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的要求,推进城市管理中心下移,赋予区级政府更大的城市管理责任和权限,进一步明确界定市、区和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职能。根据这一总体方针,兰州市在西固区38平方公里建成区内开展试点“规划在市、建设在区、权利下放”城建综合试点,下放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市级道路建设、园林改造、城市绿化等项目建设权、管理权,附之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西固区石化工业基础、地区财力、国际港务区建设、出城入园优势,着力破解西固区城市建设发展滞后问题,力争到2017年,西固区发展承载力、美誉度全面提升,形成便捷舒适、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区域建设发展和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凸显。
城建项目审批、备案均由区政府实施
根据试点规划,兰州市政府将西固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西固区政府。每年计划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按正常程序纳入全市城建项目计划后,由西固区政府负责筹集资金、组织实施。市建设局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监督和考核。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权限下放后,按照项目类别,根据基建程序办理审批、备案、核准等手续,由市发改委具体授权西固区发改部门实施。
为加大扶持力度,兰州市将逐年提高西固区税费返还比例。具体以西固区2013年度城维税总额为基数,100%全额返还西固区用于城市建设。超出返还基数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返还西固区,鼓励壮大城维税规模。城维税资金返还采取压年返还方式,从2015年起,逐年拨付上一年度应返还资金及超基数奖励资金。为充分发挥政策效益,将2014年西固区城维税总额中超过2013年基数的部分奖补西固区政府,以弥补西固区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短缺的问题。100%全额返还西固区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
区内土地出让净收益可自主支配
根据试点规划,兰州市政府支持西固区通过土地运作,畅通项目融资渠道。对西固区内产生的土地出让收益,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益,由兰州市财政按照资金管理渠道拨付西固区财政。由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授权西固土地储备投资分中心,实施西固城市规划范围内可经营性土地(不含市城投公司已储备的土地)的储备、熟化、前期开发整理等工作,优先供应和出让西固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扩大西固区融资规模。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