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凉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西北网1月2日讯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平凉市日前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分别是: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邓玉明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邓玉明违规安排下属单位平凉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出资购买丰田酷路泽越野车,供交警支队使用。2014年12月25日,平凉市纪委给予邓玉明党内警告处分。
平凉市农科所党委书记、所长牛力军公车私用问题。2011年2月,牛力军自驾公车送家人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4年12月25日,平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牛力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平凉市灵台县政协副主席、人社局局长于金嘏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2014年3月,灵台县人社局局长于金嘏擅自搭车调配31名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2月25日,平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于金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免职。
平凉市泾川县罗汉洞中学违规发放实物问题。泾川县罗汉洞中学在2013年教师节期间,给全校教师发放毛毯62条。2014年9月19日,泾川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罗汉洞中学校长段元成行政警告处分。
平凉市静宁县原安乡政府干部朱学友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07年8月以来,静宁县原安乡政府干部朱学友与其亲属共同注册成立公司,违规经商办企业。2014年10月,静宁县纪委给予朱学友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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