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27日讯 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省公安厅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指出,2014年底前,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地80%以上的城区小街巷实现单向通行,非主次干道实行单向路侧停车,对具备条件的形成交通微循环组;2015年上半年,90%以上的城区小街巷实现单向通行,非主次干道实行单向路侧停车;2015年底,所有具备条件的城区小街巷全部实现单向通行,非主次干道实行单向路侧停车,切实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小街巷设置的车位不得收费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对兰州市主城区和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具备单向通行条件的小街巷,一律实行单向通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城市次干道、支路、区间道路及小街巷区块具备交通微循环条件的,实行微循环交通组,优化交通组织。实行交通微循环组的区块,通过设置禁左、隔离、引导等交通安全设施,辅以交通管理等手段,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交通微循环组标志要以地图形式展示路网结构及循环方式,注明禁左、单向单行等内容,引导车辆进入交通微循环区域,落实交通组织措施。对非主次干道具备单向路侧停车需求和条件的,实行单向路侧停车,作为建筑物和公共停车场的补充,解决城市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停车车位严禁私自占有使用,小街巷设置的车位不得收费。
单行路侧停车不得侵占人行道
人行道原则上不设置停车位,如需要设置时,应保证3米以上的人行道宽度。车行道宽度大于12米的城市非主次干道或小街巷可双侧设置停车位,但应保证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满足通行流量需求。设置单向路侧停车的道路宽度应当大于6米。交通拥堵路段、城市公交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消防通道,道路周边200米至300米有公共停车场能满足停车需要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停车的地点不得设置停车位。单行路侧停车不得侵占人行道、公共停车站等设施。
学生活动密集区域将强制限速
对校园门口一定区域划设交通隔离设施、设置减速带(减速垄)、禁(暂)停区,确保校园门前道路交通安全。在校园周边区域道路所有入口处和出口处设置区域限速及解除标志,配合辅助标志表示该区域内限速。在校园开口设置道路机、非隔离设施,具备路侧停车条件的,在保证安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设置机动车停放点,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
在学生上、下学等活动密集时段停车可能影响到学生交通安全或校车停放的路段,应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在限定时间内禁止车辆停放。学校大门前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应设置黄色网状线。在学生活动密集的区域,可设置减速带等强制限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