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城管执法局4涉案者犯玩忽职守罪免刑责,1人获缓刑
大西北网12月24日讯 对违章建筑在建设过程中“不作为”,2013年12月16日,时任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中队中队长的白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取保候审。之后,同案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到案。今年12月23日,记者从七里河区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宣判:白某某、马某、谷某、朱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孔某某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合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罚款5万元执法人员口头制止违建
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初,时任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中队中队长白某某、副中队长马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华林路的“华府家园”楼房无任何审批手续在违法建设,时任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管执法大队副局长孔某某、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谷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某某在日常巡查中亦发现这一情况。但在明知对方系违法建设,且高层房屋建成后强制拆除难度、损失极其巨大的情况下,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白某某等人以“开挖地基,损坏道路”名义,收取崔某某5万元现金。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五被告人仅数次组织执法大队、执法中队人员去现场口头制止施工,明知此举没有任何效果,但仍不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未能进一步采取暂扣违法建设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有效措施制止继续施工,未按照工作程序立案查处,未对已建成部分组织强行拆除,也未向局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方案。
花费1932万元政府为强拆“买单”
由于五被告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违法建设在准备和建设初期未能得到制止、查处,最终于2011年9月建成封顶(共违法建设21层,建筑面积8900余平方米,且华府家园部分商铺、住宅共计900余平方米已出售。)其间,白某某为掩盖前期未认真调查、查处违法建设的事实,于2011年7月指使一中队队员彭某某编造违法事实和审批时间,补做了华府家园的相关调查材料,所收取的5万元钱于2011年7月18日以“违法建设乱挖马路罚款”的名义上缴该局财务。“华府家园”建成后,因拆除、补偿等问题,相关投资、建设人员多次、多人上访。2013年12月3日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并由区政府拨付善后处置资金、强拆经费、周边住户临时过渡资金共计19322052元,现该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
5被告人辩称“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该案开庭受理中,五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辩称“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其中,白某某的辩护人认为,七里河区违章建筑多达68处,在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不积极配合,相互推诿,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公诉机关以违法建筑存在来推断或认定白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明显错误,故认为被告人白某某无罪。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