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20日讯 2007年以来,陈某某、王某某、王某、陈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制售假农药销售到全国各地,致使会宁县一种植户500亩马铃薯绝收。
据会宁县检察院指控:2007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王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虚构的南京华邦集团化工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包青天”红小孩”“百草枯”等假冒伪劣农药,并通过物流公司销售到全国各地。2009年9月,被告人陈某加入南京华邦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10年9月,在兰州召开的农资产品交流会上,陈某认识了白某后,将200桶“包青天”牌农药销售给白某。2011年3月5日,承包了600亩耕地的被害人刘某,从白某处购得“包青天”牌农药164桶,刘某使用后,致使其种植的360亩马铃薯遭受严重病虫害。
2014年12月16日,会宁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王某某、王某有期徒刑4年,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判处罚金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