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8日讯 为谋私利,白银女子王某冒充原白银市市长秘书身份,以安排工作为由,与男子崔某合伙骗取被害人张某13万元。17日记者获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0年11月,被告人崔某谎称被告人王某原来是白银市市长秘书,二人取得被害人张某的信任后,以给张某的孩子办理工作为由,于2011年1月20日在白银区大十字工商银行骗取张某的13万元挥霍。2014年5月5日,二人被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抓获。破案后,崔某退赔了全部赃款。庭审时,法院没有采用被告人王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而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同时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