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营茶楼亏损诓亲友191万“扭亏”
兰州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大西北网12月18日讯 经营茶楼亏损,便产生了诈骗填补亏空的念头,进而诓走亲友191.68万元。12月17日,兰州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甘肃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原工人李雪平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其诈骗赃款。
生于1964年的男子李雪平捕前系甘肃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工人。据其供述,2009年1月,因其经营的茶楼亏损较大,便产生了“弄钱”的念头。很快,李雪平找到自己的老乡屈某,称自己下属单位集资建房,价格低廉。屈某妻子陈某听说后,便让李雪平帮忙买一套。之后,李雪平私自拿了单位收据,偷盖了公章,伪造了一张30.24万元的房款收据交给了陈某,骗得陈某30.24万元。此后,陈某不断追问购房事宜,李雪平称,陈某无分房资格,而30.24万元的房款自己做生意赔了进去,一时无能力偿还。之后,便一直开始躲避陈某。
2009年7月,李雪平以同样手段骗取老乡鲁某某30.24万元。2010年9月,李雪平又告诉鲁某某,自己从单位同事处转了一套二期住房,由于自己茶楼现金周转紧张将转让该住房。鲁某某便将此房信息转告了自己亲戚顾某某,之后顾某某在李雪平提供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并将房款53万元给了李雪平。为保险起见,李雪平又将自己伪造的三张购房收据作为抵押担保。此后,鲁、顾二人多次询问房屋情况,李雪平又以单位领导被“双规”等为由一直躲避。
两次诈骗得手,李雪平便认为此办法可行,便继续以单位有集资房、拆迁还建房出售转让为由骗得亲友安某某、魏某、黄某的大量钱款。之后,李雪平将骗得钱款用于偿还借款和生意周转,自己也在案发后逃逸。据法院查明,李雪平诈骗了鲁某某、安某某、魏某、黄某等6人共191.68万元。今年4月14日,李雪平在湖南省株洲市被警方抓获。法院另查明,李雪平在199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兰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兰州中院审理认为,李雪平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自己身份,虚构单位有集资房、还建房出售转让的虚假事实,以伪造房款收据等手段,使他人陷入认识错误,来骗取多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便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