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卧定价违背《价格法》

时间:2014-12-16 09:47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张海英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价格法》规定,制定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记者日前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高铁动卧夕发朝至列车票价表及时刻表公布。据测算,在春节高峰日内北京发往深圳的高铁动卧列车上,将出现火车票最高预售价,最高可达3960元。很多网友吐槽,高铁动卧票价比机票还贵。(12月14日《新京报》)

不少人今年回家过年的出行成本要增加。对于收入不高、不看重路上时间的人群来说,无疑,要么希望乘坐普通列车,要么希望高铁降低票价。然而,高铁降低票价不仅看不到希望,反而涨价“一飞冲天”,比飞机票价还要贵。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发布的《关于高铁动卧夕发朝至列车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并没有列出定价依据,只是称“高铁动卧票价在国家运价政策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至于这次公布的高铁动卧票价为何会“飞”上天,铁路企业既没有拿出具体的政策依据,也没有公开市场依据。

无疑,高铁票价和高铁动卧票价,都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根据《价格法》规定,制定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但是,高铁票价似乎从没有听取消费者意见,也没有召开过听证会。

曾有律师申请公开关于火车票价格调整的事实、法律依据和征求消费者意见听证论证情况信息。发改委去年1月给出答复:我国高铁网络尚在建设中,已开通的高铁还在运营初期,生产经营等情况还不稳定,正式定价条件还不成熟。目前难以履行政府定价程序……也就是说,高铁动卧“天价票”不是依法定价。

进而言之,高铁动卧票价之所以“飞”上天,原因之一是越过了《价格法》。那么,“高铁动卧票价在国家运价政策范围内”的说法未必能站住脚——— 即使定价真有政策依据,但《价格法》是上位法,政策也要服从国家法律。当有关方面抛开法律给高铁动卧制定票价时,自然想“飞”多高就“飞”多高。

原因之二是,恐怕也没有充分的市场依据。虽然说高铁动卧可以躺着,但票价要比机票价格贵很多,而乘坐高铁的时间又比乘坐飞机的时间还长,试问,乘客凭什么会购买“天价票”?难道仅仅是因为乘坐高铁动卧休息得更好?在笔者看来,与其在高铁上睡觉,不如乘坐飞机早点回家睡觉。

当然,在需求多元化的今天,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人选择高铁动卧,愿意承受“天价票”。但公众还想追问另外一个问题,即多趟高铁动卧在春运期间运行后,会不会影响高铁的运送能力?毕竟,高铁动卧人均所占的面积应该比二等座人均面积大,在春运期间这会不会影响其他人回家过年?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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