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短缺致使管理工作难以保障,执法工作遇到诸多困难
大西北网11月27日讯 11月24日,本报“关注兰州公共停车场管理”各类反映平台开通以来,通过市民反映与记者走访,兰州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现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
面对种种问题,兰州市残联、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都希望能够加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市民权益。而据记者调查,自2012年,兰州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交由兰州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后,其管理部门——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还只是一个由5名管理人员组成的临时机构……
管理人员短缺管理执法尚存许多困难
2012年6月1日,兰州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交由兰州市城管执法局统一管理。当时规定,所有临时停车泊位必须在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登记备案,领取停车场财政非税发票,并确定将对条件成熟的停车场进行公开拍卖。
截至目前,由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规范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有271处,停车泊位达到1万个;专用停车场207处(指单位、居住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停车泊位16591个,残疾人停车泊位141个。
在管理过程中,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由兰州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审批,并登记备案;由兰州市物价部门针对不同的路段统一定价;所有停车费用统一交至兰州市财政局,经营权已拍卖的停车场拍卖费用一次性上缴财政部门。
针对兰州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兰州市城管执法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属于临时机构,管理人员仅有5人,却要对近500个停车场进行管理,导致管理工作无法得到保障,执法工作也因此遇到诸多困难。
该负责人也表示,在管理过程中,交警部门、物价部门的配合力度不足,交警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放处罚力度不足,物价部门则存在前置审批收费许可、年审手续现象,造成停车场管理秩序混乱。而在规划方面,诸多停车场规划用地长期挪作他用,无法有效落实建设停车场用地问题,致使公共停车场无法进行有效拓展,形成现有公共停车场无法满足停车需求。
同时,兰州市轨道交通、过街人行天桥等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造成26处公共停车场、600多个停车泊位被取消,使得兰州市公共停车场泊位不升反降。
望组建专门管理机构,协同配合搞管理
采访中,兰州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西安、南京、乌鲁木齐等城市均设置了专业机构,负责停车场的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票据发放、违章处罚等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其他城市停车场管理的成功经验,为了规范兰州市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改善目前混乱的现状,建议尽快组建专门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实现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
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安排专人配合停车场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形成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其中市规划、国土等部门能够对红线内用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用地权属存在争议的问题,尽快出台明确规定,从而整合近郊四区沿街商厦、住宅大楼产权单位原有的红线内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泊位。
此外,建议提高大型公共场所配建停车场的利用率,对移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进行限期整改,增大泊车位数量,从而扩大服务半径,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建言:望加强停车场管理维护市民权益
11月26日,针对兰州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占用人行道、盲道现象突出问题,兰州市残联信访维权处马处长表示,公共停车场占用盲道在许多地方都广泛存在,不仅仅是兰州市的特有现象,希望今后相关部门在设置公共停车场时,尽量利用倾斜划线的方式设置停车泊位,以此避免占用盲道。
针对公共停车场损坏人行道砖及公共设施问题,记者从市政工程管理处了解到,2011年兰州市在城市建设维护资金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区26条道路路面和人行道进行了改造提升,其中人行道全部铺装了花岗岩道砖。然而,这26条道路大部分已被设置为停车场,部分路缘石和道砖已经损坏,盲道也被占用,停车场损坏设施不能及时得到维修,直接影响到兰州市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由于兰州主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破损和松动十分严重,部分边远街区和近郊道路人行道等级低,近郊四区人行道有85000㎡被占用为停车场,其中15000㎡人行道砖破损,亟须改造升级和完善服务功能。
然而,由于目前兰州市政道路维护经费不足,加之人行道破损面积极大,维修资金严重欠缺。另外,许多人行道拍卖变为停车场后,人行道砖遭到破坏,部分经营者却出于利益考虑,不愿配合市政部门维修,其原因就是因为维修需要时间,而维修养护期内也无法停车收费。本报记者刘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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