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职人员陪酒死亡的审视与反思
11月18日晚9点左右,宜宾江安县发生一起公职人员突发死亡事件。经初步调查,死者名叫谭某,系宜宾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目前,谭某死因正在调查之中。
据报道,谭某死因可能与饮酒过度有关。报道称当天上午,市林业局造林科一行4人到江安县检查市级竹浆原料基地建设情况。晚上6点30分左右,县林业局陪同检查的4人和检查组一行在县城一小餐馆就餐,就餐期间有饮酒,谭某餐后在回宜宾途中身体突发异常,立即被送到江安县人民医院医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假如谭某死因就是饮酒过度中毒死亡,那又是一场真正的悲剧,又是一位葬身酒坛的公职人员,令人惋惜和痛心。
在“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地方多重规定和禁令下,公务员“陪酒醉死”不时发生,这样的新闻还时常刺激着常人的眼球。比如,2013年,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2014年4月,广西来宾一副镇长上任首日在食堂喝“接风酒”死亡;2014年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事后通报称事发单位食堂……
盘点一年来公职人员“陪酒猝死”案例,大多发生在接待领导的酒桌上,说白了是为陪酒而死,是被喝死的。
宜宾谭某的死,给我们深深的上了一课,也给社会传递了一些信号。比如,要防止不良作风反弹,现在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也实施了这么长时间,要警惕过了这座山头就是无限光明的错误认识,同时,公款吃喝,舌尖上的腐败,年底突击花钱,财务报销漏洞等等都要死磕;要尽快完成谭某的死因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及时完成谭某家属的赔偿工作,给家属一个合理交代,给关心他的人一个合理说法。让这场悲剧化到最小!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