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 近日,按照群众举报线索,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查处了一起宝马越野车变造车辆号牌“变身”兰州出租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将被处以罚款4000元、一次性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11月19日,出租车驾驶员石师傅来到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报案,称前些天收到交警部门发送的短信提示,被告知他所驾驶的甘A88288号出租车于9月26日下午在连霍高速公路乌鞘岭隧道有1起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未处理,可是据石师傅回忆,9月26日当天他所驾驶的出租车根本就没有驶出过兰州市,石师傅怀疑自己的车牌被套用。
接到报案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对石师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核查,石师傅所驾驶的甘A88288号出租车系红色东风雪铁龙轿车,9月26日当天全部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范围内行驶。而支队华藏寺大队9月26日17时07分通过技术监控系统抓拍的车牌号为“甘A88288号”的超速行驶(行驶速度为134公里/时,限速100公里/时)车辆是一辆黑色宝马越野车,并且该车号牌的第一位数字有变造痕迹。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对9月26日当天所有从连霍高速公路兰州至酒泉段行驶过的黑色宝马越野车逐车进行比对分析,确定当天在乌鞘岭隧道群路段超速行驶的,系车号牌为甘A78288号黑色宝马越野车所为。甘A78288号黑色宝马越野车9月26日15时28分从天水路兰州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时车牌号还是甘A78288,当晚19时47分从张掖市梁家墩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时车牌号也是甘A78288,但是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将号牌中第一个数字“7”用号牌贴变造为“8”,让超速行驶的宝马越野车变身兰州的“出租车”以躲避交警部门的处罚。
华藏寺大队已将此事立案,并已通知甘A78288号牌车主李某督促违法当事人到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当事人将被处以罚款4000元、一次性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受理有奖举报的有关规定,支队将在对当事人处理完毕后,给报案人石师傅兑现500元奖金作为有奖举报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