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19日,平凉市纪委通报了3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典型问题和3起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3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典型问题
1.华亭县原莲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连某骗取他人财物的问题。2012年,连某以帮忙办理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孟某等三人现金49000元。2014年9月18日,华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连某留党察看二年、撤销副科级职务处分,按科员对待。华亭县人民法院判处连某单处罚金60000元。
2.华亭县原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款的问题。2010年,陈某在担任安口镇副镇长期间,收受镇干部高某现金4万元,收受吴家堡、马家堡村现金各2万元,共计8万元。2014年9月18日,华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
3.华亭县原看守所副所长苏某工作失职渎职等问题。苏某在担任看守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2012年年底至2013年5月期间,先后10次为人犯张某某等人传递信件,并收取人犯家属购物卡、烟酒等物品。2014年9月18日,华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苏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华亭县人民法院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3起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灵台县上良乡蒋家沟村胡支乱花集体资金的问题。2008年至2013年,蒋家沟村以苗木费、机耕费等名义累计列支招待费70580元,用集体资金13560元为4名村干部发放福利,以集体名义随礼13000元;同时,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伪造、编造财会资料等问题。2014年9月2日,灵台县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于某、村主任张某、出纳于某、文书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泾川县汭丰乡百烟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用集体耕地等问题。1995年以来,杨某占有集体耕地一处0.375亩圈围种菜;2009年用长子之名报批宅基地一处,以5000元卖给本村村民;2010年用自己名义报批宅基地一处,一直未修建,2014年,以11000元转让给本村村民;2014年7月,擅自将集体耕地补偿款10.2209万元违规偿还村部修建贷款。2014年8月22日,泾川县纪委给予杨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华亭县西华镇刘磨村原主任曹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骗取侵吞国家财物的问题。2012年7月,刘磨村委会主任曹某在协助西华镇政府南环路征地过程中,采取虚增、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偿款49262.75元。2014年9月18日,华亭县纪委给予曹某开除党籍处分。华亭县人民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四年。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