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11月18日,记者从省文联获悉,为激励甘肃省文艺人才的不断涌现,宣传文艺成就,省文联出台相关规定决定对在全国性文艺评奖中获得荣誉的个人和作品予以奖励。据介绍,获奖范围是由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文艺奖项,具体奖项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主办的“五个一”工程奖;由中国文联主办的12个奖等。省文联决定获得上述一等奖的个人奖励2万元,获二等奖的个人奖励1.5万元,获三等奖的个人奖励1万元。没有等次之分的按一等奖奖励。获得上述奖项的综合类文艺作品,按作品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从2014年5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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