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19日讯 面对涉嫌运输毒品24公斤的指控,被告席上的马海拒绝承认控罪,针对关键问题的回答,均称“我不知道”。11月18日,兰州中院对马海涉嫌运输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生于1971年的马海是东乡县人,今年6月5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刑拘,期间兰州市检察院对此案发回补充侦查,现补充侦查已结束。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底,马海分别在兰州市友好宾馆、民族宾馆内与肖侯、马哈衣(二人均已判刑)约见,预谋从西藏察隅县向兰州市运输毒品。肖侯又约了其好友马哈一同运毒。当年4月1日,肖侯、马哈衣、马哈驾驶临时牌照车辆到达西藏左贡县,马海电话指使三人前往察隅县接收毒品。4月13日,肖侯、马哈衣驾驶车辆返回兰州,途经西藏昌都县时,被警方设卡检查违禁品时抓获。在其驾驶的车上查获毒品24887.69克。公诉机关认为,马海无视国法,指使他人运输大量毒品,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以运输毒品罪予以惩处。
庭审中,马海称2011年3、4月间自己在老家东乡县,从来没去过起诉书中提到的宾馆,自己也只认识三人中的肖侯一人,并且和肖侯是亲戚关系,还有经济纠纷,“我在2011年10月最后一次见的肖侯,他是否去西藏我不清楚。”马海向法庭供述自己可能被肖侯陷害,因为自己在一套房产倒卖中赚取差价20万元,“肖侯被捕后,肖的家人想从我这里要钱。”(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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