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强行表白”被开除,不冤

时间:2014-11-12 10:28来源:大西北网-齐鲁网 作者:乔志峰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乔志峰:男生“强行表白”被开除,不冤
  

   
  男生向异性表白被开除。近日,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布告显示,“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11月10日新京报)
  
  “强行表白”,又一个彪悍的新词儿横空出世了。大学男生因此被开除,不仅让本校校友感到“唇亡齿寒”,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争议。其实,如果学校布告所述情节属实,该男生行为过激被开除并不冤枉,而是咎由自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校方做出开除处理是有依据的。
  
  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他们有谈恋爱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达到合法年龄的公民都能够选择结婚,在校大学生如果觉得感情到了可以结婚的地步,在校期间结婚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结合。对此,学校不该干涉,也无权干涉。但同时,学校有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行管理的责任,可以也必须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学生予以制止,并依规进行处罚。
  
  近年来,某些大学生在向异性表白方面,可谓是创意无限,常有惊人之举。大学生有活力、有热情,有时候还喜欢“冒点险”,挑战一下自我、制造一点“轰动效应”,这本无可厚非。但有的表白方式,却超出了正常范围。比如点燃大量蜡烛或燃放烟花爆竹,很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过于追求“大场面”,很容易引发围观,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学校必须对此类行为进行干涉和管理。否则,你也折腾、他也胡闹,学校岂非乱套?
  
  大学生表白没错,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还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现在的很多孩子,智商挺高,可情商往往不那么尽如人意,特别是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有待提高。当然,这也不完全是他们的错,跟现行的应试教育体制和社会风气也有关。教育者和家长对此应进行合理的引导。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4/1112/c159301-26008573.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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