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启动“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2016年底前完成编制审批,其中包含47个子项目的编制
大西北网11月12日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我省将启动“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其中包括47个子项目,并于2015年10月初步形成总体规划纲要草案。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重点专项规划主要是指为支撑和实施总体规划纲要而编制的专项规划。
据介绍,“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基本框架编制工作;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和与省“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其他规划的衔接工作;2016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审批、发布实施等工作。
依据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共需编制47个子项目。其中,综合类重点专项规划33项,包括: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合交通、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生态保护与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农业、工业转型升级旅游、城乡居民增收、保障性住房建设、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扶贫攻坚、以工代赈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发区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8项,分为基础测绘、环境保护、防震减灾、气象事业发展、应急体系、卫生和人口发展、平安建设(政法)、国民经济动员等。
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重点区域类专项规划6项,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甘肃省“十三五”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甘肃省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和调整指导意见、“十三五”兰白科技改革创新试验区规划、“十三五”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陇东南创新区规划。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