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最低消费刚被明文禁止,地铁“低消”又浮出水面。近日,郑州市民在地铁站服务中心充值时,工作人员告知最低充值50元,而且只能充50元或50元的整倍数。
很明显,所谓地铁充值50元“最低消费”是典型的“霸王规定”。对此,地铁运营公司称,是为了减少乘客充值的频率,节省乘客时间,为更多乘客提供充值服务。听起来,这还是一项便民举措了。其实不然。公共措施是否便民,应该以民众自愿为前提,以民众感受为标准,否则便无价值。生活中,很多老百姓买个菜都会精打细算,何况动辄50元的最低充值?坐地铁不是高消费,很多人也未必天天坐,规定最低消费很容易造成浪费,对学生群体和低收入家庭,还可能形成负担。
客观讲,规定最低充值额度,不会所有人都反对。可公共服务是针对所有人的,首先得满足绝大多数人的诉求,那为什么不能让公众自己决定充值多少呢?或干脆调低最低消费额度,比如10元,不是更好吗?为什么便民工程就不能做得更到位一些呢?说白了,这种地铁充值“最低消费”不过是一种“懒政”罢了,方便的不是民众,而是地铁运营公司。不是嘛,有了最低消费规定,运营方的工作量减少了,更方便管理了。而且,地铁卡“不记名、不挂失”,丢了是卡主的责任,余额是运营方的,真是有利而无害,何乐而不为?
这已经不是郑州地铁第一次引发争议。据新华社报道,郑州地铁自开通以来,一直“麻烦”不断:先是办卡须交30元押金被吐槽,后因承诺老人免票竟要房产证遭质疑,再因办卡充值不给发票而惹官司。如今又为了自己方便,不惜给百姓添麻烦。在这些“霸道”规定的背后,其实是霸道的管理思维和低下的服务水准。
地铁是公共服务,理应以民众的需求和便利为重。可一些地铁运营方却忽视民众诉求,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甚至不惜与其服务本位相冲突。
更有必要指出的是,餐饮业的最低消费也好,地铁充值的最低消费也罢,都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可在现实中,却常常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既无人问责,也无人担责。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地铁运营公司的“霸王”规定,哪个部门负有监管之责?又该由谁来回应民众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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