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国土资源厅将设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明年全面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大西北网11月6日讯 近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了我省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组建机构方案。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正式启动实施对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明年全面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据了解,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省林业厅负责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农牧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在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等具体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