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追逃追赃行动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在逃61人
大西北网11月5日讯 昨日记者获悉,10月30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在逃61人。其中,贪污38人,贿赂8人,挪用公款15人。
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并将尽快缉拿一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此次专项行动,首先是摸清底数,对在逃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因人施策,开展有针对性追逃工作,集中突破一批潜逃案件,给潜逃分子以强大震慑。其次,大力开展潜逃人员劝返工作,善于对涉案金额不大的潜逃犯罪嫌疑人开展劝返,讲清政策、明晰法律,促其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投案自首。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还将建立追逃责任制,建立追逃追赃层级负责制,健全压茬推进和离岗移交的工作责任机制,避免领导离职和岗位分工调整后致使工作责任落空。另外,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等重要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互通情况,互享信息资源,形成追逃追赃的工作合力。还要充分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严格按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规定,认真审查本地区犯罪嫌疑人通缉在逃或死亡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暂不具备条件的,继续补查完善相关证据、核实查明违法所得去向,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启动。
省检察院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重点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成绩明显的表彰奖励,并通过重点督办、派员督导等方式推动全省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实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