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塌15次的工程查不到责任者?

时间:2014-10-15 11:52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田勘 点击: 载入中...
   河南省郑州市西三环快速路半年连塌15次,但迄今仍没有哪个单位和个人为这15次塌方承担责任,比这个“豆腐脑”工程更让人怀疑的是调查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诚意。
  
  对于工程质量,设计者和施工者的良心和责任是最为重要的,只要能让设计者和施工者担起责任,哪怕是用最原始的方法和技术,这在中国早就是一种传统,这个传统就是物勒工名。
  
  物勒工名就是指,在工程建造上终身追究设计者和承建者的个人责任,这在中国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管理制度,对保证工程建筑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物勒工名在今天曾一度断流,值得全社会反思。
  
  物勒工名最早出现于《吕氏春秋》,意思是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秦国率先实行了这一制度。这一制度为后来保障中国历代社会的工程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也许是注意到了这一制度的优秀和实用,在郑州市政府西三环路面塌陷专家调查组向社会公布塌陷原因及整治方案之后的第三天,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在国务院新闻办就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住建部专门制定了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追究办法。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个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有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责任,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
  
  其实,住建部公布的将要实施的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个项目负责人终身追究责任的制度在汉代已经成形,表面上看,汉代少了勘察、设计责任人,其实在汉代,这两项责任人已经包括在生产机构和主造官员中。可见,今天的追究五个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责任就是古代物勒工名的翻版。
  
  其实,要找到半年连塌15次的“豆腐脑”工程的各项责任人也不困难,因为,施工总有图纸,完工总有监理,都得签字,但是如果没有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个项目负责人的物勒工名,就等于没有公开监督,对责任人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就不大,相关人员也可以暗中勾兑,层层保护,蒙混过关。或许,这正是今天半年连塌15次的“豆腐脑”工程迄今还找不到责任人的原因。
  
  鉴于今天中国工程质量普遍低下,早就该恢复物勒工名制度,否则,半年连塌15次的“豆腐脑”工程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产生。
http://news.ifeng.com/a/20141015/42205599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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