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1日讯 9月29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正式通报“9·26”事件案情,案情定性为“9·26”朱渊博故意杀人案。
2014年9月26日18时许,在西固区22街区附近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兰州某本科院校大三学生朱某某当街持刀行凶,致使兰州某学院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当场死亡,一名学生受伤,随后凶手自杀身亡。经专案组查证,凶手朱渊博系兰州某本科院校大三学生,一年半前与尚是中学生的王佳在网上认识,随后交往。王佳又于今年4月通过QQ群认识了兰州某学院学生王海涛,并开始交往。9月13日,王佳作为大一新生到兰州某学院报到。自8月份王佳向朱渊博提出分手后,朱渊博一直不满。案发当日18时许,朱渊博将王佳和王海涛从校园叫出,王海涛又找了两位同学陪同。见面后,朱渊博要求与王佳恢复关系,被王佳拒绝,随后发生凶案,致使王佳和王海涛当场身亡,一名劝阻学生受伤。
此案社会影响很大,省上和教育厅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救治、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受害学生家属安抚等工作。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破,经过兰州刑警三天三夜的连续作战,案件得以迅速侦破。案件发生后,受害学生所在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多名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抢救,配合警方展开调查。随后召开紧急会议,迅速成立了6个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全力做好受害学生家属的善后和学院的稳定工作,并安排心理辅导老师,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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