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违反限行规定为由假交警开罚单诈骗
大西北网9月28日讯 无业男子赵某购买假警服和假警衔,以违反高峰期限行规定交罚款为由,向4名司机每人骗取罚款200元。9月25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30日中午11时许,司机王某驾驶一辆湘A牌照的奥迪轿车,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附近办事,突然一身着警服的男子走过来,告诉王某称,其违反高峰期限行规定,需交200元罚款。没有细想的王某,以为自己真的违反规定,赶紧向此人缴纳了200元罚款。等身着警服的男子走远后,王某回过神来,为什么罚款不开罚单,也没有任何凭证,突然间王某觉得自己被骗了。身着警服的男子又来到了马路对面,同样以“以违反高峰期限行规定交罚款”为由,对一辆甘A牌照的司机崔某罚款200元。事发后,王某、崔某向交警询问才知道,他们确实被骗遂报警。
2014年1月1日,冒充警察的赵某被抓获。原来,赵某在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一劳保经营店,购买交警用的一顶白色大檐帽、一个执勤外腰带、一个“013962”的警号及一副二级警司的警衔。而他已经于2013年12月7日、2013年12月17日两次穿假警服共骗了四人。
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退赔全部赃款赃物,且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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