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近年来,国家累计投资2.7亿元,支持我省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报告提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全省86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有一半的县(市)区独立设置监管和监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追溯工作开始起步。今年前8个月,全省取缔无证照企业43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30多件。但也存在监管监测经费缺口大、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对此,报告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全省1万名基层工作人员招考范围,每年招录1000名,争取三年内全部配齐。省级财政将农产品安全专项经费由目前的每年800万提高到2000万元,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投入。同时,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真正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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