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0日讯,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了解到,2014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和表彰奖励工作,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将于9月30日结束。据了解,2014年度省政府质量奖共设3个名额,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和组织未达到3个的,名额可以空缺。
今年省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6个条件:即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安全生产、质量等政策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执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甘肃名牌产品或其他省级以上品牌称号的产品,品牌优势突出;具备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的重大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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