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9月4日《新京报》)
自恢复高考以来,高考文、理科的分分合合已经折腾过许多次了,关于分合的问题,从争论不休到江苏省2002年和辽宁省2003~2005年的试行,都红过脸、出过汗,更栽过跟头,如今终于站在“国考”的高度来坚定地明确不再分科,让人有点兴奋。但兴奋之后,也有N问。
从《意见》中明确的目标来看,这是一项大改革,而且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按照这样的目标,“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模式将被替代,学生也将从“一次考三年”的压力中挣脱出来。
但是,问题一,单单从考试的技术操作角度来看,不分文理科的话,数学应该如何考?如果按照对理科生的数学要求出卷,那么文科生肯定绝大多数被“秒杀”。但若是按照文科的数学要求出卷,那么则显然无法区分出理科天赋比较高的考生水平,毕竟,人的文理科能力是有不同的。
问题二、改变“一考定终身”,会不会变为“多考定终生”,将一考的压力分摊甚至叠加到多次考试中,使“多考”看似是减负,其实是“增负”,而且没有了分数的考量,会不会导致高考乱加分等相关乱象加重滋生?
问题三、既然要尝试抛弃百分制应试,要让学生根据兴趣志向选择科目,那么在最终报考上,以分数和学校录取线来填报志愿的做法是不是也相应地进行了改革,“多考”对应多次选择、多次录取这样全新的多元招生和评价体系具体是一个什么框架,又如何操作?
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思考、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因为高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配套完善的制度,也需要操作性强的措施,如果只在问题本身层面上喊一嗓子、定一调子,或许会收到一时之功,但从长远看,依然跳不出应试教育怪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也只能是“望眼欲穿”的苦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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