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前后40天兰州继续实行单双号限行

时间:2014-09-02 08:5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首席记者崔亚明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兰州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征求民众意见
  
  冬至前后40天继续实行单双号限行



2013年兰州冬季污染严重时的情景
  
  大西北网9月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2014年9月16日起,兰州市将全面启动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坚持“开门搞冬防”,在8月初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好点子,好办法,在广泛吸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继续征求合理化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12:00
  
  信函请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60号兰州市环境保护局,邮编:730000
  
  联系人:火兆兵(13893660198)
  
  联系电话:0931-2130868(兼传真)电子邮箱:lzhbdqc@163.com
  
  冬季大气污染重点防控6个半月
  
  根据方案,2014年至2015年度的冬防期为,2014年9月15日至2015年3月31日,为期6个半月,其间将对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来紫堡镇和定远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等区域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其他区域实行全面防控。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310天)以上。同时,自9月15日起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全面彻底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设施。自9月15日起在气温不结冰、对植被不损伤的情况下,每周五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

  
  方案提出,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有一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一是严管建筑施工扬尘。自9月15日起,督促建筑工程(含铁路工程施工工地)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对未完成要求的工地一律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
  
  此外,严管削(移)山造地扬尘。重点监督碧桂园、浩源等城区削(移)山造地及皋兰县27个削山造地项目,凡未完全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9月15日起对市区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进行复查,督促市政工程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法,监督施工围挡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对未完全落实要求的工地一律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
  
  方案明确,严格拆迁工地批管制度,9月30日前对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予以重罚并督促立即整改,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遏制道路交通扬尘,于9月30日前对有年度维修计划但未开工的盐什公路、东金公路等路面破损严重道路,实施路面铺设沙石等临时性措施。
  
  严防劣质煤流入市区集中整治工艺落后小企业
  
  方案要求,继续在城区出入口卡口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凡无证运输煤炭或私运有烟煤等劣质煤炭进城的车辆一律查扣,严防劣质煤炭在市区流通。同时对低收入家庭,由县区政府适当予以煤炭补贴。此外,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将扩大煤炭监管范围,将靠近城市周边的高新区连搭乡、定远镇,榆中县来紫堡镇、和平镇,皋兰县忠和镇、九合镇,永登县树屏镇,红古区平安镇8个乡镇纳入城区煤炭管理范围,禁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半烟煤等劣质煤炭。
  
  方案指出,9月30日前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以及地下加工企业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取缔淘汰一家,对其生产设施要做到彻底废毁,并切断其供水供电设施,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企业复产。重点整治区域为黄羊头、青白石、咸水沟、雁滩、大砂坪、和平、定远、忠和等地区。9月30日前完成西固区14家小化工企业的集中整治,对其化工原料运输、储存及其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储存销售、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于9月30日前完成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区内要做到“三无一禁”,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企业适时停产减污

  
  根据规定,2014年10月30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对兰州市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较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察和随机暗访检查,防止企业违规复产。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按照应急预案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下达限产限排指令。
  
  9月15日起对三大电厂、榆中钢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实行驻厂看、专业查、在线控、随机测,凡发现随机采样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在对企业进行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的同时,对其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在扩散条件不利情况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化肥厂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四限”措施。三大电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工业动力用煤一律使用优质工业动力煤。同时,继续加强对兰石化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在线监测。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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