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31日讯:据中新网报道,8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兰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秩序和收费行为,9月1日起,由兰州市物价局组织牵头,会同市执法和市公安交警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主要是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乱收费和群众反映投诉较高的违法行为,8种乱收费行为成为重中之重。
据了解,此次检查由市、县(区)两级三家单位共同负责,分别展开。检查的范围主要是道路两侧、景区景点、商厦以及火车站、码头等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市级检查小组主要对重点路段、一类道路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检查,并对县(区)检查区域进行抽查;县(区)级检查小组主要负责二类道路的停车收费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围绕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改变收费办法变相多收费的;不按规定计时收费或改变收费办法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没有变更标价内容或不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标价,误导消费者的;临时公共停车场未设立收费标价牌的;通过模糊标价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的;未经批准在停车场以外地区收费的;收费不开具票据的等8个内容展开。并对检查发现的典型违规收费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按各自承担职责给予相关处罚。
重点路段停车场:中山路(中山宾馆-胜利宾馆段),临夏路(中山路-解放门段),酒泉路(南关什字-省政府段),张掖路(省政府-静宁路段),东岗西路(广场西口-盘旋路段),广场南路全段,庆阳路全段,东方红广场范围内。
一类道路停车场:天水路以西,文化宫桥以东,火车站东西路、白银路以北,南滨河东路以南范围内道路上(含上述道路),以及东岗东西路(东升饭店至盘旋路)、定西路、雁滩路、北滨河路(七里河黄河大桥至雁滩黄河大桥)、西津东西路(柳家营什字以东)范围内除重点路段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重点路段和一类道路停车场不准停放大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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