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榆中县公安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辞辛苦,千里迢迢,先后辗转上海、天津等地,倾情救助一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女青年成功回家,充分展示了榆中公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8月14日,榆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彭子龙接到该县群众王某某报称,其19岁的女儿马某某,在上海打工期间被人拐走,于8月4日后下落不明,并发来“妈妈快来救我”的求救短信,要求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查找。根据接报警情,民警即围绕马某某在上海的社会关系开展全面调查。期间,民警通过王某某获取了马某某上海一工友的电话,并取得了联系。据该工友反映,曾与马某某一起在上海打工的刘某(甘肃省人)平时与其关系较好,该刘曾在8月初以找到好工作为由约马某某前往,之后再未见过马某某。民警依据种种迹象分析认为,马某某很可能遭刘某诱骗被传销组织控制。同时认为马某某可以向家人发短信求救,很可能其已取得传销组织的信任。对此,榆中县公安局局长张克强、副局长孙奉祯即安排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彭子龙、甘草派出所民警徐国涛与王某某夫妇一起前往上海等地查找马某某。
8月16日,民警启程赶赴上海,由于马某某所处的具体地址不详,途中时时与马某某进行短信联系,后马某某将其在天津静海县的详细地址提供给民警。8月17日,榆中民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将传销组织准备转移的马某某从大巴车上截获,并成功解救。8月21日安全返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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