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

时间:2014-08-21 10:21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王星明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
  
  大西北网8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为了切实解决重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甘肃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以及《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2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办法》从前期审批、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落实责任等方面强化重大项目监督管理,解决重大项目违规招投标、超开支、超概算问题。目前,该《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项目建设规模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办法》明确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且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包括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国外贷款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符合条件、审批所需材料齐备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法指出,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
  
  招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
  
  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来说,招投标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招标人不得将工程建设项目分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同转让给他人,或要求中标人放弃合同。
  
  同时规定,重大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规模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在项目竣工验收方面,《办法》规定,项目竣工验收时全面检查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对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处理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计入固定资产。
  
  “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独立稽察,稽察报告和处理意见对项目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具有约束力。”
  
  对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责令项目单位整改,并暂停开工建设。对于未经批准超支出的项目,停止下达投资计划和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情节严重的收回建设资金。
  
  项目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投资规模、不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暂停项目建设或者暂停投资安排;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为了使我省重大建设项目良性快速发展,《办法》指出,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诚信体系记录,将违规主体纳入“黑名单”,两年内限制其在甘肃省范围内承担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任务。
  
  若违法违规将问责

  
  《办法》对于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负监管责任。财政、建设、水利、交通、行政监察等部门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中国邮政甘肃省分公司在兰州市推出“平价蔬菜箱”
  • 甘肃省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 2020年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
  • 甘肃省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
  • 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本月15日开始
  • 甘肃省人民医院江苏大学附属甘肃医院、江苏大学甘肃临床医学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