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办离婚不免“一叶障目”

时间:2014-08-18 11:10来源:人民网 作者:胡平平 点击: 载入中...

    16日下午,记者来到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离婚登记室,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当天还能否办理离婚。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一张《离婚登记须知》说:“今天办理不了,我们每天只办10对,要离婚明天早上八点半来拿号。”(8月18日 中国江苏网)

  近年来离婚率持续攀升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而在离婚率持续走高的当下,究竟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这一现状呢?西安长安区民政局竟然想出了新招,实行“离婚限号”,以此来挽救盲目离婚的家庭。表面看来,此举似乎是用心在为大家办好事,而实际上,此举却是公权力的荒唐闹剧。

  西安长安区民政局实行“离婚限号”,一天最多发15个号,这种人为设置离婚障碍的作法,从法律上来讲,有悖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以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来达到降低离婚率的目的,这种作法实在是荒唐。民政局凭什么这么做?就因为一句“为了挽救盲目离婚的家庭”?

  事实上,离婚未必就是一件坏事,于家庭与个人,不能一概而论是坏事,甚至还可能是好事。从情感角度来讲,离婚可能是解脱,是为了找到更好的情感归宿,也有很大部分是对当初盲目结合的救赎;这种情况下如果阻止双方离婚,恰恰是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从社会学与经济学角度来论,离婚是一种资源的再分配和再整合,也有可能实现更好的资源配置;人为的破坏离婚,则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因此,不能因为一厢情愿的“挽救盲目离婚、冲动离婚”,而无所顾忌地跨过法律的界限,任公权力肆意妄为。实行“离婚限号”与婚姻法等相关规定相矛盾,与民政局应该担负的职责无关,就不应该任由公权力上演荒唐的闹剧。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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