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14日讯 今日,记者获悉,据甘肃廉政网通报,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巩固和深化中央和省市作风纪律规定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兰州市纪委近日发出《关于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兰州市各部门严禁“两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再次就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提出,兰州市各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八个严禁”(慰问老干部和困难职工除外),即: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和各类节礼;严禁利用公款购置各类会员卡和代金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
兰州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在此基础上,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发现查处的典型案例,按照“一案一报告”的要求,及时报送。市纪委还将在节日期间设立举报电话,组织专门力量,随机抽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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