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11日讯 8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对无证经营旅店的张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据悉,这也是我省首例对旅店行业无证经营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今3月,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依法检查市区旅店行业时发现,位于市区平凉路一家旅馆,没有办理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属于无证非法经营。随后,警方对这家旅店进行了查封,并责令经营者张某限期整改,罚款500元。今年8月,二大队组织警力对五泉下广场周边旅店行业进行统一检查时,又发现一家无证经营的旅店。经核查,经营者与之前平凉路查处的无证经营旅馆为同一人。经查,张某在兰州长期经营旅店业。经审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承认了其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旅馆的违法事实。8月6日,警方依法取缔该家庭旅馆并对经营者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据了解,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之首,经营旅馆业必须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组织警力,对全市的家庭旅馆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旦发现经营者违法经营将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旅馆业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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