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金额人均超千元 将被通报批评处罚

时间:2014-08-11 09:29来源:大西北网-西部商报 作者:首席记者金奉乾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医院违规收费超千元将被通报批评处罚
  
  大西北网8月1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从今年8月25日开始,全省各市州将开始统一启用《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督办通知书》以及《甘肃省医疗纠纷处置意见督办四联单》。今后,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金额超过(人均)1000元,恶意违规收费行为超过10人次以上,将被处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4分以上等处罚。
  
  昨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收到医疗纠纷处置单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卫生监督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予以督查和查处。
  
  根据前阶段对部分医疗机构收费检查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申诉反馈情况,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对原积分管理办法中针对医疗收费方面问题的计分标准进行了细化,根据检查情况,分为严重、一般、轻度三个档次,分别为:违规收费病历比例超过50%、20%-50%、20%以下;违规收费金额超过(人均)1000元、300-1000元、300元以下;恶意违规收费行为超过10人次以上,3-10人次、3人次以下。严重违规的,处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4分以上等处罚;一般违规的,处以通报批评及不良执业积分2-4分等处罚;轻度违规的,处以责令整改及不良执业积分2分以下等处罚。
  
  《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每次积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积分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年度累积不良积分≥6分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个积分周期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延迟一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年度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暂停医师处方权3个月参加待岗培训,延迟二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20分时,医师定期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延迟三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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