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30日讯 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规范环评行为,保障重大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兰州市全面展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问题整治工作。
兰州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加快辖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批工作,对辖区内历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情况进行清查摸底。清查结果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市环保局,并督促“未批先建”项目单位进行整改,于2014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市发改委、工信委、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城投公司、国投公司等单位要重点清查各自职责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清查结果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市环保局,并督促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的项目单位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要督促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和2015年初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市、县区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建设项目环评监管力度,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衔接,严把项目准入关,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验收监管,防范环境风险,避免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项目的汇总、审核工作,及时向省环保厅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并积极与省环保厅协调对接,做好符合报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力争于2014年底前完成历年“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做到“多还旧帐,不欠新帐”,确保兰州市建设项目顺利规范实施。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