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21日讯 为管好用好商业网点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充分发挥其政策导向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应,兰州市商务局于日前发布了《兰州市商业网点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据悉,专项资金使用将紧紧围绕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商务中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社区商业体系和农村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其它有利于促进我市商务发展的商业网点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退市还路”而建设的标准化社区菜市场、生鲜超市及便利消费、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据了解,商业网点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要统筹兼顾,市级资金要尽可能兼顾县区间的平衡。原则上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对在行业内有示范作用、服务民生、项目前景好、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给予连续扶持,最多不超过三年。资金使用一般采取以奖代补、事后拨付的方式,即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或相关业务发生以后,凭有效凭证申请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扶持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会同当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在资金拨付前,由项目单位与市、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签订资金使用监管合同;项目单位凭资金拨付通知、项目验收报告和资金使用监管合同到市(县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款手续。
据介绍,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级和市级商业网点项目建设资金。中央、省级资金指省商务厅、财政厅安排兰州市的各项商业网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市级资金指市财政预算安排兰州市商务局的商业网点建设专项资金和社区菜市场建设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坚持事前沟通、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资金使用遵循管理科学、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监督考核的原则;资金申报坚持属地管理、自下而上、分级负责、明确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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