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体局长、学区主任因玩忽职守获罪
大西北网7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虽然2年多时间过去了,但2011年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的校车事故,带给受害者家属的伤痛却刻骨铭心。一次超载的校车事故,20个稚嫩小生命的离开也为社会敲响了安全警钟。昨日记者获悉,正宁县文化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原局长雷某、副局长彭某、榆林子学区原主任徐某因这起严重的安全事故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审,经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告人雷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被告人彭某、徐某均被判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满载(核载9人)64名幼儿的校车和大型自卸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其中20名幼童),17名幼童重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时任正宁县教体局局长的雷某,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彭某,榆林子学区主任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4年1月3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彭某、徐某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提起抗诉,认为该案虽然适用法律正确,但是彭某等人的行为情节严重,不能免予刑事处罚。而被告人雷某、彭某、徐某均提起上诉。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正宁县教体局是否对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的校车进行了监管?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正宁县教体局原局长雷某还指派办公室主任对榆林子镇等地学校安全进行督查。期间副局长彭某在榆林子中学检查时也指出要加强校车管理,可惜这些督促并没有避免第二天的悲剧发生。2011年,正宁县文教局先后13次发文提到校车安全工作,榆林子学区在当年的2月至11月间先后召开8次学区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强调校车安全问题。当年年初小博士幼儿园校车超载被交警抓住,榆林子学区主任徐某还找了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谈话。但即使这样,一年的整改都未阻止悲剧发生。
2014年4月9日该案二审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二审认为,法院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量刑适当。昨日记者获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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