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将执行新标准
兰州市五区每月从894元调至983元
大西北网6月1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7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将按新标准执行。调整后的标准将上调至平均每人每月887元,作为一类地区的兰州市五区每月从894元调高至983元。这是我省从2010年起连续第5年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了解,我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类区相挂钩,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计发,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一至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每月894元、834元、774元、726元,调整后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83元、917元、851元、799元。
相关链接
我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县区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