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份起,辽宁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
警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形成反恐怖工作大格局,坚决消除暴恐隐患。
具备1分钟处置能力
第一时间
依法使用武器
辽宁省公安厅介绍,围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辽宁省公安机关将重点从“人、物、点、线、面”五个方面入手。
“看住人”
新来辽宁重点人群
开展即时背景审查
对重点关注群体人员彻底摸排,排查涉恐线索,对新来辽宁重点关注群体人员开展即时背景审查,建立管控机制,加强出入境证件办理和管理措施。
“管住物”
加强制爆原材料管理
购买要实名登记
开展涉恐危险物品非法流通集中整治行动,定期对重点市场、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检查,加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硫磺、火柴、液化气罐、散装零售汽油等制爆原材料的管理,明确企事业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
“守住点”
强化交通枢纽等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
强化重点目标重点时段反恐防范,强化对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部位的安全防范,全面落实反恐防范责任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加强对火车站、机场、地铁、商场、陆路口岸、长途客运、公交场站等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并严格落实安检制度,增加安保力量和安检设备配备,强化安全检查和巡逻防控。
“防住线”
就地打击处理潜逃入境人员
全面开展边境边防线打击管控行动,强化边境管控,提高主动发现和查堵打击能力,力争将潜逃入境人员就地打击处理,对无法打击处理的人员及时组织遣送。
“强化面”
重点部位“一分钟处置”
开展社会面实兵实装武装巡逻行动,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社会面武装巡逻防控体系,在重点部位实现“一分钟处置机制”,并明确处置政策,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民警和武警能够在第一时间依法使用武器果断处置,形成震慑,减少危害。
辽宁警方全面规范公务用枪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虞禄洋)从5月起,辽宁省公安厅将全面规范公务用枪使用工作。
据辽宁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将着力解决枪支保管不安全、领用不规范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督促配枪部门严格执行枪支集中保管制度,认真查验配枪部门枪支领取、交还审批、登记和持证携枪、使用报告、日常检查等制度落实的台账记录;规范审批登记,逐一绑定人员、确定时间节点,并督促配枪部门指导民警领取、交还枪支时按照规范程序、动作操作,确保枪支处于安全状态,严禁携枪参加非警务活动。对各层级负责人佩带枪支出现问题的,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6、7、8三个月
夏季打击暴恐
强势开局
辽宁省公安机关为配合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在6、7、8三个月的时间里,辽宁省公安机关将结合夏季社会治安规律特点,紧紧围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重点,从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实现打击暴恐专项行动的强势开局,确保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坚持因情施策
深挖涉恐线索
结合夏季治安规律特点,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防范的区域部位以及高发犯罪活动,全面梳理掌握一批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发现和深挖一批有价值的涉恐线索,找准打击整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确保打有重点、防有实效。
重点打击街面犯罪
重点打击暴力犯罪、涉企犯罪、街面犯罪、系列犯罪、“三车”犯罪等夏季高发犯罪,快查快办、快侦快破,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严格落实刀具凭证购买
加大旅游包车、客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格进行检验核查,从源头上治理交通隐患,与此同时,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联合住建等部门,采取强制拆除、“三停”、罚款等措施,深化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紧盯涉危涉爆重点行业,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刀具凭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严格控制购买汽油、烟花爆竹、火柴和液体打火机,严防涉枪、涉爆案事件发生。
强化社会面防控
严防发生个人极端行为
全面强化重点部位、敏感场所武装巡逻,充分发挥人力与视频、车巡与步巡联动优势,加大对涉恐敏感可疑人员、管制刀具、危爆物品的盘查力度,严防发生个人极端行为,并对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普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严密预警排查
建设重点人员电子档案
将信息手段与传统手段紧密结合,加快重点人员电子档案建设,大力完善重点人员预警排查工作机制,并及时开展案件串并、人员摸排、侦查经营,不断提升打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