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将其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关怀。省政府自2005年就制定出台《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对独生子女、农村二女节育户父母或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1000-2000元的年度救助和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截止目前,共投入1320万元资金救助9273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通过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投入1907万元资金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父母38325人。
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依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由110元和135元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和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和170元,并建立了动态增长机制。《实施意见》整合完善原有相关政策,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代缴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开通医疗“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并在入住养老机构、申请廉租公租房以及再生育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和倾斜照顾。
为确保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各项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省政府将国家和省级出台的有关扶助政策全部纳入13个相关部门责任书,列入市县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主要考核指标,并将“制定和落实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政策措施”纳入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引导基层提高扶助力度。目前,兰州市已制定出台《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发放范围的通知》,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伤残和死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50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到户。
近年来,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等10部门,通过联合开展“关注母亲、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行动,共募集资金2000多万元,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2万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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